更新時間:2024-05-19
哥斯達黎加
呈長方形,長與寬之比約為5∶3。旗面由五道平行寬條相連組成,自上而下依次為藍、白、紅、白、藍;紅色部分偏左側處繪有國徽圖案。藍、白兩色來自原中美洲聯邦國旗的顏色,紅色部分是1848年建立共和國時增加的。
為盾徽。盾面上有從海面升起的旭日,象征新時代的黎明;巴爾瓦、伊拉蘇、波阿斯三座火山位于加勒比海和太平洋之間;海上航行著兩只白色帆船,象征該國與其他國家的貿易往來;上方的七顆白色五角星代表組成該國的七個省,星之上的白色飾帶上寫著“哥斯達黎加共和國”。盾徽上端為藍色飾帶,其上用西班牙文寫著“中美洲”;兩側是咖啡色長卵形葉子圖案,代表該國咖啡等主要經濟作物。
原為印第安人居住地。1502年9月18日哥倫布發現哥斯達黎加。1564年淪為西班牙殖民地。屬西班牙總督區的危地馬拉都督府管轄。1821年9月15日宣布獨立。1823─1838年間加入中美洲聯邦。1848年8月30日成立共和國。19世紀末,英、美資本相繼滲入。 1920年胡里奧·阿科斯塔總統廢除了歷屆政府同英國簽訂的條約,英國資本幾乎全被美國資本所替代。
1821年12月制訂的憲法規定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,由普選產生,任期4年,不能連任。議院則是一院制,稱“立法大會”。由57名議員組成,任期4年。議長每年改選一次。
奉行“積極、非武力、永久中立”的和平外交政策,主張同世界各國人民保持友好關系。
330萬(1997年)。官方語言為西班牙語。95%的居民信奉天主教。
5.1萬平方公里。位于中美洲南部。東臨加勒比海,西瀕太平洋,北接尼加拉瓜,東南與巴拿馬相連。